女子被家暴16次案择期宣判 受害者期待公正判决

12月26日,四川男子贺某阳与前妻谢女士的离婚纠纷案、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分别开庭。法庭宣布择期宣判;贺某阳被控故意伤害罪、虐待罪一案将于27日16时30分宣判。

据武侯区法院消息,贺某阳在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对妻子谢某梅实施暴力殴打等行为。2023年4月25日,贺某阳殴打谢某梅胸腹部,致其受重伤。检察机关提请以故意伤害罪、虐待罪追究贺某阳的刑事责任。被害人谢某梅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。

12月26日晚,结束一天的庭审后,谢女士讲述了当天经过。贺某阳称谢女士在前一日的刑事庭审时态度不好,也没有提出谅解,因此他在民事庭审中提出九个反诉理由,如谢女士对其诽谤,应赔偿精神损失;侵犯其肖像权;要求分割谢女士名下财产;要求谢女士归还曾取出的220万元现金。谢女士表示这些都是没有证据的事情,她的代理律师整理了一年多的资金流水,但贺某阳不认。她感到很无语,无法理解。

谢女士表示自己对于财产没有诉求,可以做出任何让步,哪怕净身出户。只是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,希望对方能同意给女儿改名字,但贺某阳不同意,这让她不知如何向孩子解释她为何姓贺。

她回忆,在刑事一审时,贺某阳称她肾萎缩是乱吃药的结果。对于刑事一审宣判,她等了600多个日夜,每天都在等待这一天的到来。她相信法院会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,家暴零容忍,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绝不能只是一句口号。

2021年7月到2023年4月,谢女士在结婚期间被贺某阳家暴16次,造成左肾功能完全丧失,鉴定为4个重伤二级、5个轻伤二级和1个轻微伤。她三根肋骨骨折,十二指肠被污染,小肠梗阻,内脏不同程度损伤,腹部到胸部留下一道30厘米的伤口,占身体的五分之一,且需要终身挂粪袋生活。